一、学院介绍
法学院法学于1984年获得国际经济法硕士学位授予权,1999年获得法律专业硕士学位授予权,2006年获得法学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予权,2010年获得法学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予权,2012年获批天津市法学一级重点学科,2019年入选首批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建有法学一级学科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国家大学生校外实践教育基地和国家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基地,是国家人权教育与培训基地南开大学人权研究中心的依托单位之一和“985工程”建设项目单位。
二、招生信息
030100法学(2025年出现重大调整)
法学院学术型硕士招生初试考试科目,自本年起按照一级学科统一命题,考试科目调整为思想政治理论、英语(一)、法学基础一(含法理学、宪法)、法学基础二(含刑法、民法)以上为拟调整内容,最终考试科目设置以我校公布(预计9月中旬)的《南开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考试招生专业目录》为准。
初试统一考查科目之后,大概率复试会根据报考方向考查具体方向的专业性内容。
以下列出2024年各方向情况,仅作参考
030100法学(参考2024年)
01法学理论
考试科目:
①101思想政治理论②201英语(一)③726法学综合(含法理学、宪法、刑法、民法)④852法学理论
招生人数:
复试细则公布最终招生计划:1人。
02法律史
考试科目:
①101思想政治理论②201英语(一)③726法学综合(含法理学、宪法、刑法、民法)④853法制史(中国法制史、外国法制史)
招生人数:
复试细则公布最终招生计划:1人。
03宪法学与行政法学
考试科目:
①101思想政治理论②201英语(一)③726法学综合(含法理学、宪法、刑法、民法)④854宪法学与行政法学
招生人数:
复试细则公布最终招生计划:2人。
04刑法学
考试科目:
①101思想政治理论②201英语(一)③726法学综合(含法理学、宪法、刑法、民法)④855刑法(刑法总论、刑法分论)
招生人数:
复试细则公布最终招生计划:2人。
05民商法学
考试科目:
①101思想政治理论②201英语(一)③726法学综合(含法理学、宪法、刑法、民法)④856民商法(知识产权法、民法、商法)
招生人数:
复试细则公布最终招生计划:1人。
06诉讼法学
考试科目:
①101思想政治理论②201英语(一)③726法学综合(含法理学、宪法、刑法、民法)④857诉讼法(民事诉讼法、刑事诉讼法)
招生人数:
复试细则公布最终招生计划:1人。
07经济法学
考试科目;
①101思想政治理论②201英语(一)③726法学综合(含法理学、宪法、刑法、民法)④858经济法
招生人数:
复试细则公布最终招生计划:1人。
08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
考试科目:
①101思想政治理论②201英语(一)③726法学综合(含法理学、宪法、刑法、民法)④859环境法
招生人数:
复试细则公布最终招生计划:1人。
09国际法学
考试科目:
①101思想政治理论②201英语(一)③726法学综合(含法理学、宪法、刑法、民法)④860国际法(国际经济法、国际公法、国际私法)
招生人数:
复试细则公布最终招生计划:1人。
三、参考书目
按照2025年最新考试科目
法学基础一(含法理学、宪法)
《法理学》张文显主编,高等教育出版社、北京大学出版社
《宪法学》焦洪昌主编,高等教育出版社、北京大学出版社
法学基础二(含刑法、民法)
《刑法学》高铭暄、马克昌,北京大学出版社
《民法》王利明主编,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
四、历年分数线
2024年:60、60、90、90、365
2023年:60、60、90、90、365
2022年:60、60、90、90、360
2021年:55、55、90、90、340
2024年复试录取情况
法学理论
一志愿无上线
调整方向复试录取1人,382
法律史
一志愿无上线
调整方向复试录取1人,370
宪法学与行政法学
一志愿复试5人,404、393、389、378、370
录取2人,404、389
刑法学
一志愿复试5人,392、390、383、376、373
录取2人,392、373
民商法学
一志愿复试3人,395、390、375
录取1人,395
诉讼法学
一志愿复试5人含少干1人,386、383、382、369、少干373
录取2人含少干1人,383、少干373
经济法学
一志愿无上线
调整方向复试录取1人,390
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
一志愿无上线
调整方向复试录取1人,376
国际法学
一志愿复试1人,379
录取1人,全部录取
历年报录比
2023年
法学理论报考13人,录取1人
法律史报考9人,录取2人
宪法学与行政法学报考25人,录取5人
刑法学报考51人,录取2人
民商法学报考33人,录取5人
诉讼法学报考42人,录取6人
经济法学报考13人,录取3人
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报考9人,录取2人
国际法学报考5人,录取2人
2022年
法学理论报考11人,录取2人
法律史报考17人,录取2人
宪法学与行政法学报考23人,录取2人
刑法学报考50人,录取3人
民商法学报考46人,录取3人
诉讼法学报考36人,录取3人
经济法学报考23人,录取2人
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报考21人,录取1人
国际法学报考22人,录取2人
2021年
法学理论报考15人,录取1人
法律史报考13人,录取2人
宪法学与行政法学报考20人,录取3人
刑法学报考51人,录取3人
民商法学报考41人,录取3人
诉讼法学报考28人,录取5人
经济法学报考26人,录取1人
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报考21人,录取3人
国际法学报考22人,录取1人
五、往年复试细则
以2024年为例
复试形式:我院采用现场复试的方式进行。
未被一志愿方向录取的我院学术型专业过线考生有资格参加方向调整复试。
复试权重为30%
复试组成
复试采用综合面试形式进行。以同等学力参加复试的考生,在复试中加试至少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加试科目不得与初试科目相同),加试不合格者(每门满分为100分,有任意一门低于60分即为不合格)不予录取。
考核形式为笔试。
对于在报名时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考生,即使目前已取得本科毕业证,报名信息不得修改,复试时仍须加试,加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外国语听力及口语测试在复试中进行,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
录取成绩计算复试成绩为复试各方式考核成绩之和。初试权重+复试权重=100%,复试成绩满分100分,复试成绩、录取成绩均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
法学院复试权重为30%,录取成绩计算公式:录取成绩=(总分满分为500的初试成绩÷5)×70%+复试成绩×30%复试成绩低于60分(不含60分),确定为复试不合格,复试不合格的考生不予录取,不再进行录取成绩的加权计算。
录取规则
各专业第一志愿考生与调剂考生分别排序,先录取第一志愿考生,后录取调剂考生。调剂考生按复试批次,分批次排名,分批次录取。考生按总成绩排序由高到低顺次录取。通过计算,总成绩正好处在录取名额边缘的总成绩并列的考生,按照录取名额录取初试成绩较高的考生。如果初试成绩也出现并列的情况,在学院内没有剩余计划可用于补充的情况下,则并列的几名考生均不录取。
例如:某专业录取名额为5名,通过计算,总成绩排名第5名的共有两名同学,则录取初试成绩较高的同学;如果这两名同学初试成绩相同,在学院内没有剩余计划可用于补充的情况下,则两名同学均不予录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