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学院介绍
教育学院,具有教育学、公共管理两个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予权,设有高等教育学、教育经济与管理、教育技术学、教育学原理四个硕士点,高等教育学、教育经济与管理、教育学原理、教育技术学、教育博士专业学位五个博士点,其中教育经济与管理学科为国家重点学科。学院还设有教育学、公共管理(教育经济与管理)两个博士后流动站。
二、招生信息
120403教育经济与管理(参考2025年招生目录)
01.教育经济与财政
02.教育财政
初试科目:
①101思想政治理论
②201英语(一)
③644教育经济学综合
④822教育管理学综合
招生人数:
2025年招生目录公布招生计划:13人,其中推免11人,统考2人。
备注:本专业01教育经济与财政方向招生计划为11名,其中拟接收推免生9名;02教育财政方向为中国教育财政科学研究所,招生计划为2名,其中拟接收推免生2名。
三、参考书目
644教育经济学综合、822教育管理学综合
《现代教育论》黄济、王策三著,人民教育出版社
《教育管理学》陈孝彬著,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
《教育经济学》靳希斌著,人民教育出版社
《高等教育运行机制研究》闵维方著,人民教育出版社
《教育政策研究基础》陈学飞著,人民教育出版社
四、历年分数线
2024年:55、55、90、90、350
2023年:50、55、90、90、355
2022年:55、55、90、90、355
2021年:55、55、90、90、335
历年复试录取情况
2024年复试录取情况
一志愿复试2人,376、350
录取1人,350
2023年复试录取情况
一志愿复试2人,359、355
录取2人,359、355
2022年复试录取情况
一志愿复试2人,381、376
录取2人,381、376
2021年复试录取情况
一志愿复试3人
录取2人,405、376
五、往年复试细则
以2024年为例
复试基本内容:复试组将对学生的学科背景、专业素质、外语口语水平、研究能力、思维能力、创新能力等方面进行综合考察
复试和录取规则
1.复试权重及最终成绩(百分制):
a)内地考生:50%*初试各门总成绩/5+复试成绩*50%=最终成绩;
b)港澳台生、留学生:复试成绩*100%=最终成绩
2.初取:复试结束后,各专业及方向按考生总成绩名次提交建议拟初取名单,经教育学院复试与录取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上报研究生院招生办审批。复试成绩不合格者不予初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