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学院介绍
中文系,现有1个一级学科,7个博士点,8个硕士点及1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7个博士点为:文艺学、语言学及应用语言学、汉语言文字学、中国古典文献学、中国古代文学、中国现当代文学、比较文学与世界文学。7个硕士点为:文艺学、语言学及应用语言学、汉语言文字学、中国古典文献学、中国古代文学、中国现当代文学、比较文学与世界文学。另外,设立一个创意写作方向的专业硕士。2017年在教育部第四轮学科评估中,中国语言文学学科位列“A”类一级学科。
二、招生信息
0554S1(专业学位)★创意写作(参考2025年招生目录,2026年发布后可参考最新)
01(全日制)创意写作
初试科目:
①101-思想政治理论
②204-英语(二)
③610-作文B
④852-中外文学基础
学制学费:闵行校区,3年,总费用10.5万元。
招生人数:39人,其中推免20人,统考19人(参考2025年招生目录,2026年发布后可参考最新)
三、参考书目
610-作文B、852-中外文学基础
610-作文B
大作文:文学写作,字数一般为2000字左右。小作文:材料作文,字数为800字左右。
852中外文学基础:内容包含中国古代文学、中国现当代文学和外国文学。
中国现当代文学
《中国现代文学三十年》钱理群、温儒敏,北京大学出版社
《中国当代文学史》洪子诚,北京大学出版社
《中国现当代文学作品选》钱谷融,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
《中国当代文学史教程》陈思和,复旦大学出版社
《中国现当代文学名篇十五讲》陈思和,北京大学出版社
《中国现当代文学专题研究》温儒敏,北京大学出版社
中国古代文学
《中国文学史》章培恒,复旦大学出版社
《中国文学史》袁行霈,高等教育出版社
《中国古代文学作品选》朱东润,上海古籍出版社
外国文学
《外国文学史》郑克鲁,高等教育出版
《外国文学作品选》郑克鲁,高等教育出版社
复试范围及参考书:
中外文学基础。
主要以钱谷融主编《中国现当代文学作品选》上下卷(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2013年)
朱东润主编《中国历代文学作品选》上下册(上海古籍出版社,1981年)
陈建华主编《外国文学经典——文选与解读》(安徽出版社,2003年)等教材为内容。
专业知识的综合能力和应用能力。
外语听力、口语测试。
四、历年分数线
2025年:47、47、71、71、362
2024年:55、55、83、83、380
2023年:40、40、60、60、369
2022年:40、40、60、60、394
2021年:38、38、57、57、358
备注:2024年之前属于广播电视下媒体与创意写作方向,属于艺术硕士;2024年单独列出来,属于文学硕士。对应的单科线需要注意。
历年复试录取情况
2025年复试录取情况
一志愿复试26人,复试最高分391,最低分362
录取21人,录取最高分391,最低分362
2024年复试录取情况
一志愿复试23人,复试最高分411,最低分380
录取19人,录取最高分411,最低分380
历年报录比
2024年报考230人,录取19人
2023年报考158人,录取20人
2022年报考168人,录取12人
2021年报考126人,录取23人
五、往年复试细则
以2025年为例
招生计划:
101中国语言文学系
045100教育:12人
045103学科教学(语文):6人
050102语言学及应用语言学:1人
050103汉语言文字学:3人
050104中国古典文献学:2人
050105中国古代文学:4人
050106中国现当代文学:5人
050108比较文学与世界文学:2人
0554S1创意写作:21人
复试内容及成绩计算
1.复试以面试的形式进行,复试内容主要包括综合能力考核和外语能力考核,复试满分为500分。
1)综合能力考核满分为400分,包含专业知识、学习能力、创新能力、灵活运用知识能力、表达能力等方面的考查。
2)外语能力考核满分为100分。复试时外语语种与考生初试语种一致。
3)我系还将组织对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包括复试和后续政审两个阶段;对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2.复试满分为500分,复试成绩大于等于300分为复试合格,低于300分为复试不合格。
3.第一轮复试未完成招生计划的学科或方向,将组织第二轮复试。
4.我系认为有必要时,可依程序对相关考生再次进行复试。
调剂复试
我系不接受调剂。
复试结果与拟录取名单确定
1.考生可登录学校“研究生报考服务系统”查看复试结果。
2.复试不合格的考生不予录取。若考生在复试时发生违纪行为,或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3.对于复试合格的一志愿考生,将根据初试复试总成绩(以下简称“总成绩”)排序。
其中非全日制硕士按照考生报考的研究方向进行复试与排名,全日制硕士按照学科进行复试与排名。
初试复试总成绩=初试成绩×0.6+复试成绩×0.4。
4.拟录取名单经审核通过后,由学校统一公示。
5.拟录取的非全日制定向就业考生,应在院系组织下签订定向培养协议书。拟录取的“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考生,应按有关规定签署定向就业协议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