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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法学硕士复试细则

研加考研罗老师 2025-03-19 11:16:35 人看过

为统筹做好2025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根据教育部《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和学校相关文件要求,我院通过线下方式开展2025年法学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工作。为保障复试科学有效、公平公正,根据中国人民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录取工作的相关规定,我院复试录取工作方案如下:


一、总体要求


复试是研究生招生考试的重要组成部分,复试相关的内容属于教育工作国家秘密,按照国家机密级事项管理,除已公开信息和我校规定的情况外,任何个人和组织不得以任何形式录制、复制或传播与我院复试相关的内容。复试过程中,所有涉考人员应当严格遵守相关规定,对复试过程和内容保密。


考生报名时已签署《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并承诺遵守相关约定及要求。考生要切实增强法制观念,提高法律意识,自觉学法知法、遵法守法,诚信考试,不对外透露或传播复试试题内容等有关情况,不参与涉考违法犯罪活动。


二、复试的基本要求及各方向拟招生计划


经我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我院复试采取差额形式。报考我院2025法学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分数线已于3月15日在我院官网公布。复试考生名单见附件1。


根据招生计划下达与各方向师资、生源实际情况,我院法学专业各方向拟招收全国统考考生人数如下:


专业名称(代码)、方向名称(代码)、拟招生人数(全国统考)


法学(030100)


法学理论(01)


6人


法律史(02)


4人


宪法学与行政法学(03)


4人


刑法学(04)


6人


民商法学(05)


9人


诉讼法学(刑事诉讼法,民事诉讼法,证据学)(06)


12人


经济法学(07)


6人


国际法学(08)


5人


知识产权法(法学)(09)


6人


比较法学(10)


2人


数字法学(11)


2人


注:录取阶段将根据生源情况适度调整。少数民族骨干计划、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按照学校要求单列,择优录取。


三、复试内容与形式


2025年我校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采取线下复试方式开展,具体复试内容包括:


1.笔试(满分150分)


分为专业综合课笔试和外语笔试,采取闭卷考试形式。


专业综合课笔试满分为100分,考试时间2小时,主要考查学生对所报考方向知识的理解能力及运用能力。


外语笔试(不含听力)满分为50分,考试时间45分钟,外语复试语种与考生初试语种保持一致。


2.专业课和综合素质面试(满分250分)


单人面试形式,每位考生面试时间为15分钟左右。专业课面试考查对报考方向知识的掌握情况,综合素质面试考查考生知识技能、科研能力、特长兴趣、心理素质、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等。考生以抽签方式确定面试题目并回答问题。


3.外语面试(含口语和听力,满分100分)


单人面试形式,每位考生面试时间为5分钟左右。听力考试和口试由精通外语的教师负责,考生以抽签方式确定口试题目回答问题。外语复试语种与考生初试语种保持一致。


四、复试过程要求


(一)下载复试通知书并缴纳复试费用


考生须持复试通知书参加复试。进入复试名单的考生务必查看中国人民大学研究生招生网关于缴纳复试费和下载复试通知书的通知,并在3月20日18:00前网上支付复试费、下载复试通知书,逾期系统将自动关闭缴费和下载功能。


(二)提交材料


考生须按照学院要求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相关电子版和纸质版申请材料,以供复试资格审核。


电子版:考生须于3月19日12:00前注册登录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研究生招生系统,填报“法学硕士—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申请项目,并将下述“纸质版”申请材料扫描后上传至系统指定位置。申请材料应按照以下“纸质版”提交材料的顺序扫描合并为一个pdf文件,文件以“报考方向+准考证号后五位+姓名”命名。


纸质版:考生应在现场报到时提交以下申请材料原件一套以供复试资格审核。身份证明材料、学历学位证书等原件审核结束后返还给本人,其他材料学院存档备查,不予返还。


提交材料包括:


1.《法学硕士—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申请表》原件,申请表从法学院研招系统中下载打印后本人手写签字。


2.身份证明材料


(1)有效期内的身份证原件(复印件与扫描件应含正、反面)


(2)准考证原件


(3)复试通知书原件


3.学历学位证明材料


(1)往届生须提交:


①有效期内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电子文件;


②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③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④加盖公章的本科阶段成绩单原件及复印件。


(2)应届生须提交:


①有效期内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②每学期均已注册的学生证原件(复印件与扫描件应含学生证封面、学院与个人信息页、注册页);


③加盖公章的本科阶段成绩单原件;


④本人手写签名的《本科应届毕业生报考中国人民大学硕士生承诺书》原件(模板见附件)。


(3)尚未毕业,但承诺在录取当年开学报到日前可取得国家承认本科毕业证书的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本科生,须提交颁发毕业证书的省级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办公室或网络教育高校出具的相关证明原件。


4.考生本人手写签名的《诚信复试承诺书》原件(模板见附件)。


5.考生本人手写签名的《复试考场规则》原件(模板见附件)。


6.其他相关材料


(1)少数民族骨干计划考生须提供《少数民族骨干计划报考登记表》原件;


(2)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考生须提供入伍批准书复印件和退出现役证的原件及复印件;


(3)立功表彰退役军人考生须提供立功表彰奖章、立功表彰证书、退出现役证原件及复印件,入伍批准书复印件。


7.说明:


(1)考生所提交的材料也将作为新生入学资格审查的复审依据,请考生务必完整、准确、清晰提供,考生如提供任何虚假、错误材料和信息,无论何时一经发现将根据相关规定取消考生录取资格。


(2)我院审核电子版材料,以考生截止时间内最后一次在系统内提交的申请材料为准。请考生确保在截止时间之前点击“提交报名”,仅填写上传但未提者交视为自动放弃复试资格。


(3)规定时间前未提交材料者不得参加报到和复试,视为自动放弃复试资格。


(三)报到、抽签


复试考生应于2025年3月20日9:00-16:00到达指定的地点进行线下报到和抽签,并须携带本工作方案要求的“纸质版”提交材料完成资格审核(具体安排见法学院研招系统通知)。


(四)复试过程安排


考生应按照我院通知的复试时间准时参加复试。复试当天,我院安排值班电话(电话号码:010-82509226),考生遇到紧急情况,应提前与我院联系。


以下安排具体时间、地点详见法学院研招系统通知。


1.候考


考生应当提前进入候考状态,认真阅读复试考场规则,并在考试过程中遵守考场纪律。在候考室中,考生不得私自与其他考生交谈。


2.身份核验


考生应按照学院安排进入复试考场。进入考场时,考生应将《复试通知书》《准考证》、身份证拿在手中,配合复试老师,进行身份核验,核验过程由学院全程录音录像备查,不得将规定以外的物品带入考场。


3.笔试


考试时间:3月21日上午


具体场次时间、地点安排见法学院研招系统通知。考生须在笔试开始前20分钟到达笔试考场,出示有效居民身份证、准考证进行身份核验,考生须提前自行准备黑色字迹签字笔等考试必备文具。开考15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准进入考场参加当科考试,视为放弃当科考试资格。笔试考试期间,未经考务人员同意考生不得擅自离开考场。


4.面试(专业课和综合素质面试、外语面试)


时间:3月21日-3月22日


具体场次时间地点安排见法学院研招系统通知。考生须提前阅读并遵守《复试考场规则》,携带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复试通知书、准考证于学院规定的时间内进入候考室,无特殊原因未按照考务人员通知时间到场的,迟到15分钟以上的视为放弃当科面试资格。候考期间,考生必须在候考室听从工作人员的安排。考生须根据抽签确定的面试顺序,按照学院安排进入面试考场,如因迟到或者擅自离开而错过面试,不予安排补考。


5.考试结束后,考生应按复试组老师要求离开考场。离开考场后,考生不得在考场附近逗留,不得再进入候考室或复试考场。


五、复试成绩计算


1.复试成绩要求专业课和综合素质面试成绩150分及以上,外语面试成绩60分及以上,专业综合课笔试成绩60分及以上,外语笔试成绩30分及以上,即为复试合格。


2.对各项复试成绩合格的考生,将复试成绩与初试成绩加权求和,排列录取顺序。初试成绩权重为60%,复试成绩权重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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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试结束后,我院将汇总并向学校报送考生各科目复试成绩,在学校研究生招生网和我院网站公示,请考生关注通知公告。


六、录取原则


1.各项复试成绩均合格的,分方向按加权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序排列,择优录取。


各方向内如遇加权总成绩相同者,复试总成绩高者录取顺序优先,复试总成绩又相同者按以下顺序逐一比较后确定先后排序:复试专业课和综合素质面试成绩、复试专业综合课笔试成绩、复试外语面试成绩、复试外语笔试成绩。


申请免初试的立功表彰退役军人考生,根据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复试合格者即可予以拟录取”。


2.专项计划考生各项复试成绩均合格的,根据专项计划类型,按加权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序排列,在专项计划招生计划范围内择优录取。


3.复试结束后,对于生源不足的招生方向,学院将向未进入各方向招生计划拟录取范围的考生依据初试总成绩从高到低征集方向调整志愿,择优录取,不再组织调整复试考核工作。如遇初试总成绩相同者,按以下顺序逐一比较后确定征集意向先后顺序:科目三与科目四总成绩、科目三成绩、科目四成绩、科目二与科目一总成绩、科目二成绩、科目一成绩。参加征集志愿的考生,须各项复试成绩均合格。


七、违规处理


考生应诚信应试,对在考试过程中,违反诚信、规范应试相关规定者,无论何时,一经发现,将取消考试成绩或录取资格,触犯法律的,按有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理。


八、其他事项


1.以上复试安排如有变化另行通知。我院本次复试所有通知(含报到、候考、复试安排等与考试密切相关的信息)将发布在法学院研招系统中(系统网址:http://tuimian.law.ruc.edu.cn/),请密切关注。考生对复试政策和复试准备存在疑问的,优先通过该系统站内信功能进行咨询。因考生错过通知影响考试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2.进入复试名单的考生应当保持在法学院研招系统中填写的本人手机号码和邮箱、紧急联系人电话畅通,以便接收学院通知。紧急联系人在考试当天如遇紧急情况应能联系上考生。请及时接收短信、电话、邮箱等通知,若联系方式有变更,请提前联系我院变更。


3.复试期间的食宿费、往返路费由考生承担。


4.本复试办法未尽事宜,由法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学校和学院的有关要求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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