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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华东师范大学哲学系硕士复试细则

研加考研罗老师 2025-03-23 16:57:30 人看过

根据教育部相关文件规定,按照上级关于复试录取工作的部署要求,根据学校复试录取办法结合我系实际制定本细则。


一、工作原则


以提高人才选拔质量为核心,坚持公平公正,坚持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二、组织管理


哲学系成立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负责并加强对复试工作的组织实施和全面管理,根据本系复试录取实施细则组织实施,指导各复试小组进行相应考核工作。


三、复试分数线、招生计划与复试名单


1.复试分数线:在不低于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的基础上,我系确定哲学学术硕士和应用伦理专业硕士的复试分数线,由学校统一发布。达到哲学学术硕士复试分数线的考生按照所报方向参加复试,择优录取。达到应用伦理专业硕士复试分数线的考生不区分方向参加复试,择优录取。


2.各学科统考招生计划:


哲学学术硕士统考计划为17,应用伦理专业硕士统考计划为16,具体招录情况详见下表:


图片


部分方向另有少量“中法联合培养”招生专项计划,不在上表体现。


3.复试名单:达到学校分数线的考生均可参加复试,名单详见附件《华东师范大学哲学系复试名单(含哲学与应用伦理)》(见文末附件1,请双击)。


4.我系不开放破格复试。


四、复试时间与复试方式


1.复试时间:


我系复试时间初步定为2025年3月23-24日,请考生按时报到参加考核。


详细报到及复试安排将以电子邮件方式发送到进入复试的考生邮箱,请考生保持邮箱畅通。


2.复试方式:


本次复试采用现场方式进行,复试地点在华东师范大学闵行校区哲学系。


五、资格审查


1.复试前,我系将对参加复试的考生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未通过或未进行资格审查的考生一律不得参加复试。


2.请考生在3月19日17:00前通过学校“研究生报考服务系统”,签订、上传《诚信复试承诺书》并提交资格审查材料。材料包括:


(1)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地区考生请提供与初试阶段相同的有效身份证件);


(2)学籍学历证明:①应届毕业生考生提供《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②往届毕业生考生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③获境外学历学位考生,提供《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④尚未取得本科毕业证书的自考考生提供成绩单;⑤现阶段已取得本科毕业证书但网上报名时尚未取得本科毕业证书的自考考生及本科同等学力考生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3)其他补充材料:不用上传系统,考生可现场报到时提交纸质版材料,可以包括本科学习成绩单、毕业论文摘要、科研成果、获奖证明及其他能反映研究能力和创新潜质的材料,以及其他需向学校提供的说明或证明。


六、复试内容及成绩计算


1.复试以面试的形式进行,复试内容主要包括综合能力考核和外语能力考核,复试满分为500分。


(1)综合能力考核满分为400分,包含专业知识、学习能力、创新能力、灵活运用知识能力、表达能力等方面的考查。


(2)外语能力考核满分为100分。复试时外语语种与考生初试语种一致。


(3)我系还将组织对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包括复试和后续政审两个阶段;对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2.复试满分为500分,复试成绩大于等于300分为复试合格,低于300分为复试不合格。


3.第一轮复试未完成招生计划的学科或方向,将组织第二轮复试。


4.我系认为有必要时,可依程序对相关考生再次进行复试。


七、调剂复试


我系不接受调剂复试。


八、复试结果与拟录取名单确定


考生可登录我校“研究生报考服务系统”查看复试结果。


复试不合格的考生不予录取。若考生在复试时发生违纪行为,或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我系第一志愿考生根据初试复试总成绩进行排序,从高到低确定拟录取名单。其中哲学学术硕士按照考生报考的研究方向进行复试与排名,应用伦理专业硕士按照学科进行复试与排名。


初试复试总成绩=初试成绩×0.7+复试成绩×0.3。


拟录取名单经审核通过后,由学校统一公示。


九、招生体检与复查


我校招生体检与新生入学体检合并,即在新生报到后的3个月新生复查期间进行。体检不合格的,取消入学资格或作相应处理。


入学后3个月内,学校还将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对所有研究生新生进行全面复查,主要复查初试和复试全过程(含提交的所有资格审核材料等)。一旦出现复查不合格,如考生学籍学历与初试前、复试时提交不一致,或在初试和复试中弄虚作假、违纪作弊等,将取消入学资格;情节严重的,将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十、信息公开


学校落实信息公开制度,强化社会监督,在我校研究生招生网站上对复试分数线、拟录取考生名单进行公示。


哲学系研究生招生录取联系方式:


电话:021-54342330,电子信箱:xli philo.ecnu.edu.cn


哲学系复试录取工作监督联系方式:


电话:021-54345053,电子信箱:jfjia yjsy.ecnu.edu.cn


十一、其他


本方案经哲学系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审议通过,由哲学系负责解释。未尽事宜、政策变化之处,以上级主管部门和学校相关规定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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