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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华东师范大学社会发展学院硕士复试细则

研加考研罗老师 2025-03-23 17:06:32 人看过

根据我校复试录取工作办法,结合我院实际,制订本细则。


一、工作原则


以提高人才选拔质量为核心,坚持公平公正,坚持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二、组织管理


社会发展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根据本办法制订实施细则,具体负责并加强对本单位复试录取工作的组织实施和全面管理。


三、分数线、招生计划与复试名单


1.复试分数线详见《华东师范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达到复试分数线的考生即可参加复试,择优录取,复试名单请见附件。


2.招生计划:按照《华东师范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我院社会学专业(030300)按照一级学科招生,各方向统考招生计划为:02人口学方向1个,03人类学方向3个。社会工作专业(035200)全日制统考计划26个,非全日制统考计划26个。


3.学校不开展破格复试。


四、复试方式和时间


复试方式:现场复试方式


复试地点:华东师范大学闵行校区


复试时间:社会学专业3月24日;社会工作专业3月26日。具体的复试安排将通过邮件方式通知到进入复试的考生,请各位考生务必保持信息通畅。


社会工作非全日制调剂复试工作将具体根据教育部“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开放时间,结合工作实际组织实施,一般在4月中旬左右完成。


五、复试资格审核


1.复试前,社会发展学院将对参加复试的考生进行资格审核。资格审核未通过或未进行资格审核的考生一律不得参加复试。


2.考生应按照院系要求,3月23日前通过学校“研究生报考服务系统”,签订、上传《诚信复试承诺书》并提交资格审核材料。材料包括:


(1)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地区考生请提供与初试阶段相同的有效身份证件);


(2)学籍学历证明:①应届毕业生考生提供《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②往届毕业生考生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③获境外学历学位考生,提供《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④尚未取得本科毕业证书的自考考生提供成绩单;⑤现阶段已取得本科毕业证书但网上报名时尚未取得本科毕业证书的自考考生及本科同等学力考生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3)在职证明或就业合同(仅社会工作非全日制专业学位考生提供);


(4)其他本人认为需要提供的说明或证明(参见系统提示)。


六、复试内容及成绩计算


1.复试将主要进行综合能力考核、外语能力考核及思想品德考核。复试形式为面试。思想品德考核包括复试和后续政审两个阶段,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2.复试成绩总分为500分,低于300分为复试不合格。


3.本科同等学力考生须加试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科目名称为《社会工作理论》、《社会研究方法》。


科目名称社会工作理论


考试方式笔试、闭卷考试


考试时间2小时


满分100分


科目名称社会研究方法


考试方式笔试、闭卷考试


考试时间2小时


满分100分


每门科目低于60分为不合格,加试不合格者即为复试不合格。


4.我院认为有必要时,可依程序对考生再次组织复试。


七、调剂复试


社会工作非全日制调剂工作办法待一志愿复试结束后另行公布。我院其他专业无调剂名额。


我校“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和“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不接受调剂考生。


八、复试结果与拟录取名单确定


1.考生可登录学校研究生报考服务系统查看复试结果。


2.复试不合格的考生不予录取。


3.对于复试合格的一志愿考生,将根据初试复试总成绩(以下简称“总成绩”)排序,从高到低确定拟录取名单。


(1)初试总成绩占比60%,复试总成绩占比40%。总成绩=初试成绩总分*60%+复试成绩总分*40%。


(2)报考社会学专业的考生,总成绩按研究方向排序;


报考社会工作专业的考生,总成绩按学科排序,且全日制和非全日制按照总成绩分别排序。


4.“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和“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进入复试的考生,复试合格即拟录取。


5.拟录取名单经审核通过后,由学校统一公示。


6.拟录取的非全日制定向就业考生,应在院系组织下签订定向培养协议书。拟录取的“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考生,应按有关规定签署定向就业协议书。


九、招生体检和复查


学校招生体检与新生入学体检合并,即在新生复查期间进行。体检不合格的,取消入学资格或作相应处理。


入学后3个月内,学校还将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对所有新生进行复查,全面复查初试和复试全过程(含提交的所有资格审核材料)。一旦出现复查不合格,如考生学籍学历与初试前、复试时提交不一致,或在初试和复试中弄虚作假、违纪作弊等,将取消入学资格;情节严重的,将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十、信息公开与监督


社会发展学院复试录取工作联系和监督联系方式:


业务联系方式:社会学专业电话:021-34756050,邮箱:xxwang soci.ecnu.edu.cn


社会工作专业电话:021-54345171,邮箱:jguo soci.ecnu.edu.cn(全日制)yyli soci.ecnu.edu.cn(非全日制)


监督联系方式:021-54342978,邮箱:rpang sei.ecnu.edu.cn(该信箱仅接受投诉,不接收个人简历,请勿投递)


十一、其他


本办法经学院审议通过,由社会发展学院负责解释。未尽事宜、政策变化之处,以上级主管部门和学校相关规定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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